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办法[2019]2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1日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6月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纪庆贵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组 长:孟翔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曲明威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 强贵财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郭 强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于 涛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杨金龙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局法规科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涛科长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局直执法部门和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对照《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切实履行职责,逐项抓好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四、实施步骤
此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前)。
制定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执法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部署、培训。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推动我局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各执法部门对照“三项制度”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报局法规科。局法规科向市司法局报总结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法规科,由法规科科长于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法规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执法部门要相应建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保障经费投入。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各执法部门要会同本单位财务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财政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促考核。“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直接关系到我局在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成绩。各部门要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局法规科要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司法局。
附件:四平市交通运输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