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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2021-12-30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条款内容)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备注

1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1.《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机动车维修企业

1.是否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2.是否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3.是否有必要的技术人员:4.是否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5.是否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6.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2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2.《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

1.是否按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年审.2.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是否按规定参加质量信誉考核。3.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4.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3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运输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1.是否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2.是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3.是否存在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超越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4.是否建立学员档案,是否有《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等复印件.5.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是否合格。 6.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7.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4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3.《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1.是否按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年审.2.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是否按规定参加质量信誉考核。3.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4.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5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三)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四)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客运站、旅客集散地对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1.车辆违章记录;

2.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3.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4.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5.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6.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6

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1.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网约车经营者、车辆、从业人员

1.是否按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年审.2.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是否按规定参加质量信誉考核。3.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4.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7

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对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1.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2.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3.车辆违章记录.4.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对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5.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8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1.客运车辆是否检侧合格;2.从业人员是否证件齐全有效;3.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4.线路、班次是否许可手续齐全等。5.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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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9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在异地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监督检查时,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档案资料,原发证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

1.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是否符合资质2.从业资格证是否按时年审.3.运输专用车辆技术要求安全标准是否达标。4.有无重大交通事故.5.是否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双随机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10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1.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1.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是否符合资质2.是否按时年审.3.运输专用车辆技术要求安全标准是否达标。4.是否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备.5.是否为其承运的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6.互联网+运政系统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11

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相关许可证件,调阅、复制有关资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3.《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下级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1.检查出租车车辆营运证

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

服务监督卡

2.检查出租车车容车貌

3.是否按规定更换统一座套

4.检查计价器、灭火器

 

 

12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

1.查看有关经营许可证件                    2.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3.检查相关经营行为及其台帐

4.检查相关经营人员、场地与设施

 

 

13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1.查阅、复制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材料;

2.核对有关的技术资料

3.检查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

设备、经营场地

4.查看有关经营许可证件

5.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14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道路危险品货运经营企业

1.查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2.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3.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4.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

5.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6.是否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7.检查相关经营行为及其台帐;

 

 

15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行业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客运经营企业

1.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2.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3.检查相关经营行为及其台帐

4.检查相关经营场地                                                     5.是否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验合格的客车。

6.是否有符合条件的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