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出具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
办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办理范围:四平地区
办理条件:1、公路工程已全部完工
2、已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3、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4、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定或评估报告
提交材料: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申请;
2、建设单位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3、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法定时限:20天
承诺时限:10个法定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