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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17-02-24 20:01:00   来源: 交通局办公室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办事机构:   四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办    办事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政务大厅B区    办理电话:   0434-5040286     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以下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4)经市运输管理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申请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果申请者是个体经营者,不需要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明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办理程序:

  1、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

  3、许可前公示好现场审查;

  4、许可决定;

  5、许可结果公告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

    工作时间:   08:30 - 17:30     办事时限:   承诺时限10天(20个法定工作日)    收费标准:   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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