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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15-08-12 20:03:00   来源: 交通局办公室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行政许可

  

  办事机构:

  四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办

  办事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政务大厅B区

  办理电话:

  0434-5040286

  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书申办的需提供委托书。(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需A4纸打印)。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或租赁协议(租用场地的应提供一年以上的有效租用合同,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货运站场经理人须经省级运管机构考试合格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A4纸打印)。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要求自上而下落实到岗到人)。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办理程序:

  1、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

  3、行政许可前的审查;

  4、许可决定;

  5、行政许可公告

  6、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证发放;

  工作时间:

  08:30 - 17:30

  办事时限:

  承诺时限10天(15个法定工作日)

  收费标准:

  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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