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TXY-[2020]-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抚松至公主岭公路(G504)营城子至伊通镇段改建工程设计文件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交审批函[ 2019]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伊通县政府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路线名称 |
建设规模 (m) |
主要施工内容 |
国道抚松至公主岭公路(G504)K285+561~K285+895段改建工程 |
改建工程,路线全长0.334公里。 |
路基、路面、绿化安全设施等 |
2.2计划工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 II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施工业绩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企业施工业绩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其网页截图中应能明确查询到项目名称、公路等级、交工日期和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任职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主包业绩,并能够证明填报人员具有相应任职经历的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③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二级资质的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所填报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或未按要求查询的均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
3.9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资金能力,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付延期,不能因此而停工,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 日至2020年10月27 日,每日上午8:30时下午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南三环交汇处,人民大街9999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6.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四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434-42039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胡昊
电话:131543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