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交通场所和公共交通载体
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公共汽车公司、英城公路客运有限公司:
为了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户外宣传阵地建设,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根据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考评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位要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大力加强客运站、公交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场所和载体的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投放力度,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等
内容。
二、宣传形式和标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等部委2016年出台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位标准,确定我局各单位公益广告宣传标准。
1.客运站 公益广告可采用墙体广告、LED显示屏、易拉宝、X展架、广告牌等形式;公益广告数量至少10幅以上,且占客运站广告总数30%以上;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占音视频时长30%以上。公益广告宣传要达到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的标准。
2.公交车站 每个公交车站牌设置一处公益广告,候车亭公益广告占公交站广告总数的30%以上。
3.公交车 公交车车内设置公益广告不少于2幅,手拉环公益广告达30%以上;车载电视公益广告占音视频时长达30%以上;公交车每条线路至少30%的车辆车体适当位置设置公益广告。
4.出租车 要在车顶灯播放24字核心价值观或其它公益广告,要进行滚动播放达到宣传效果。
三、工作要求
对此项工作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公交车、公交候车亭、客运站公益广告宣传在7月10日前全部落实完成。并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局党委办公室,报送材料要求有照片和情况说明。在后续工作中对这块宣传阵地的管理维护要持续深入加大力度,确保正面公益宣传的高效顺畅。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