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
为规范我市高铁站及周边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秩序,打击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市场环境,切实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及旅客出行安全与畅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自即日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铁东区公安分局、四平东站公安派出所将联合对高铁站及周边落客区内巡游出租汽车违规停靠、驾驶员喊客、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请广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区域上下乘客,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依法依规、文明经营服务,共同助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初审:马全 复审:苏国 终审:武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