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
为稳妥推进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2026-2030年无偿许可办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解决部分经营者因材料准备不充分、业务办理不及时等原因未能在原期限内完成许可办理的实际问题,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相关要求及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2026-2030年无偿许可办理期限,原许可办理期限截止至2026年1月31日,现延长至2026年2月14日。延长期间,正常受理许可申请、材料审核、证件核发等相关业务,逾期将不再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初审:赵鸿雁 复审:孟翔鹏 终审:孙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