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6〕2号)中第三项第五条,关于“治理10年以上车龄和50座以上客车安全隐患,引导老旧营运客车和50座以上客车加快退出”的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码赋码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指南〉的通知》中有关车辆使用年限赋码扣分规则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营运客车安全运营管理,切实降低安全隐患,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自2026年7月1日零时起,我市(市本级)不再受理外籍转入10年(按年度计算)以上老旧客车和50座以上客车营运手续办理申请,2026年7月1日前收到的申请按原程序办理。
特此通告。
初审:孙振志 复审:苏国 终审:孙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