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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20 15:16:00   来源:
关于补发四平市本级“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出租车购置奖励及运营补贴收取佐证材料截止日期的公示

  一、经查询运政系统,新增7台新能源出租汽车符合补贴资金发放条件,现将车辆清单予以公示。

  二、2026年6月26日发布的《关于补发四平市本级“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出租车购置奖励及运营补贴的公示》明细表所列车辆中,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首任车主未按照要求提交佐证材料,相关名单一并予以公示。

  经研究决定,佐证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17时整(材料提交地址:四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租车大队 联系人:高斌)。逾期未提交佐证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补贴申领资格。

  附件1 新增车辆清单.xlsx

  附件2 首批明细表未提交材料的车辆清单.xlsx

  初审:孙振志 复审:苏国 终审:孙博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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