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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3 13:29:00   来源: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2024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在四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任务指标,深化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统筹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机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和行业法律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让公众参与决策,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2.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责任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霍宽局长作为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4月份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进行述法。严格执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局邀请法律顾问到机关和执法支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专题讲座2场次,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落实普法工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1.“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利用省市开展“推动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活动”的契机,深入走访调研服务交通运输企业,收集企业意见,优化完善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聚力打造四平“法治交通”。

  2.开展普法工作情况。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动态和新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解读;推广说理式执法,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在“双随机”及日常执法检查中, 执法人员首先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宣传,着力解决因不懂法而违法的问题。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联合交警、城区公路养护中心等多部门深入运输源头企业、公路沿线乡镇村庄进行普法宣传。在公路干线、重点企业附近悬挂横幅,在国省道、超限检测站等给过往司机发放公路路政抓防控、保畅通、守安全、惠民生的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三)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

  1.严把政治素质基础环节,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我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政治能力提升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党组、党委、党支部等专题学习会10余次,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持续做好党建引领。

  2.组织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形象。先后通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大重点工作,累计开展全员执法业务轮训20余次,参加省、市组织的专家业务培训30余次,依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人员业务实操轮训及模拟执法5次,执法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显著。

  (四)打造全链条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市营商环境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通过行政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对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规范行政检查。全面实施“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的行政检查执法新模式,对未按规定“亮码”检查的,被检查对象有权直接拒绝检查,有效避免执法人员任性执法、随意执法,在规范行业执法行为的同时,强化提升了政府执法威信力和社会市场主体的认可以及满意度。我局在全市行政执法岗位负责人民主评议考核排名中,成绩名列前茅。

  2.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对市场主体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为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我们在行政处罚中,严格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始终坚持“法、理、情”有机结合,深耕以教育为主、处罚辅助的执法理念,使得行业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模式,积极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四张“清单”以及交通运输部“高频违法事项免罚”清单,推行落实“首违不罚”制度。2024年以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2起,进行投诉案件前置介入调节,处置各类纠纷130余起。

  3.推进行政事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我市“三定”方案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理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权力清单,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采取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宣传栏、现场讲解告知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结果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水平。按照“四平市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统筹贯穿数智运行体系“整体智治”的要求,以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为枢纽,全力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执法监管服务能力。目前指挥中心共使用一个系统、八个平台,今年又实现了全部执法记录仪和指挥中心的对接,执法人员的全部执法活动都将记录保存,指挥中心可随时调度、指挥、纠正执法行为,大大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水平,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局指挥中心通过执法记录仪“云上传、云存储”、卫星定位与实时音像监控的功能,实现远程监督检查与指导执法现场,此项功能全市领先。2024年至今,累计受理处置各类关于交通运输相关诉求1226件,帮助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调取出租汽车视频录像,提供证据线索307次,帮助乘客找回丢失物品261件,收到群众赠送锦旗17面,赢得全社会的广泛好评。

  5.强化依法执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案卷评查机制。通过严格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规范案卷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常态化评查制度,每年都组织全地区之间进行案卷评查,不断完善案卷评查、纠错、考核机制。深入交流办案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作用,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提质”三效合一的目标,以优秀案例为指引,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研讨,用以指导办案人员办优案、办好案,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自2017年以来,我局行政处罚无一例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6.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抓住重点领域,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整治。为全面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切实优化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助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市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研究,自2024年6月19日起,全面开展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通过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对71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有力打击了违规车辆的不法行为,提高了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和规范。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管督导难度大,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增强

  我局在行政执法力量配置上面临严峻挑战。由于监管范围广泛,涉及多个领域,且监管地域较大,执法点位高度分散,导致执法力量难以有效覆盖。在执行任务时,常常出现人力不足的情况,使得执法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地进行。

  (二)法规掌握不透彻,知识普及应用有待提升

  我局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距,整体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面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平时较少涉及的法律领域时,执法人员的运用能力不足,导致在实际执法中难以准确运用,导致执法行为不够自信和果断。

  (三)活动形式不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有待创新

  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其作为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的关键措施来抓,导致宣传教育工作往往被边缘化,缺乏必要的资源和政策支持。目前采用的宣传教育方式多为传统的讲座和培训,缺乏互动性和参与性,无法满足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使得法治宣传教育显得枯燥无味。

  (四)法规制度不健全,法治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在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部分新兴领域和业务模式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如共享经济下的交通出行等业务,存在法规制度盲点和空白,现有的部分法规制度在具体操作层面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这些领域的发展缺乏必要的法律指导和约束。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本局得到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制定《2024年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目标和措施。建立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完善法规制度体系。针对交通运输领域法规制度盲区,积极推动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实用性。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作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引进等方式,增强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优化法治人才使用机制。合理配置法治人才资源,确保人才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提升法治工作的整体效能。建立法治人才激励机制。通过设立法治工作奖项、提供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发法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创新法治建设模式,推动行业法治建设发展。探索法治建设新路径。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创新法治建设方法和手段,提升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法治建设先进经验。总结本局法治建设的成功案例,将其推广至全系统,促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均衡发展。加强法治建设交流合作。与其他部门、地区以及国际组织进行法治建设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先进法治理念和做法,不断提升本局法治建设水平。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干部职工积极学、主动学,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同时,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国家保密法以及业务法律法规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优化执法队伍培训计划,通过岗位轮岗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讨论等举措,加强队伍法治素养、执法技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教育培训,着力培养跨门类、多专业综合执法人才,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

  (三)持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

  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平稳有序。同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意识。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能力建设

  按照强能力、重监管、优服务的思路,推动改革沿着法治轨道前行。动态梳理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执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科学评估权力下放事项,积极做好对基层赋权事项办理的服务指导。深化 “证照分离”和交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改革,实施“跨省通办”和“不见面审批”,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五)持续全面营造法治交通氛围

  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以及《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新修订、新执行的法规与规章。开展依法行政系列专题讲座和机关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推进交通运输法律服务站建设,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法治成为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营造法治交通氛围。

  (初审:张倩 复审:赵鸿雁 终审:孟翔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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