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5〕3号)等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全面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决定在全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1.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2.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
3.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
4.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5.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统一。
6.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7.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
8.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反映线索可以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
线索受理电话:12328;0434-3281227。
来信来访地址:四平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四平市铁西区交通街1号交通大厦一楼 ),邮政编码:136000。
四、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内容中明确的涉企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并如实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谎报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初审:赵鸿雁 复审:孟祥鹏 终审:武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