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交发〔2018〕85号 签发人:孟翔鹏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提高旅客服务效率实施方案
市运管局,机关相关科室:
按照《四平市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要求,以提高行业公共服务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目标,以继续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现代科技、互联网融合为工作切入点。结合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实际,根据《指导意见》中重点任务事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1、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2、对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届满时全部实行无偿使用,运营许可期限制;经营权到期后与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挂钩,体现优胜劣汰导向。
3、理顺价格形成机制。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实际。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4、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鼓励巡游车提供网约车服务。
5、规范发展网约车。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四平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按照准入条件和标准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
二、提高服务效率监管体系
1、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
2、利用现代手段电子监管市场。将我市出租汽车4G智能监管平台和东站出租车运营场地电子监控系统引入即将建成的四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指挥中心,快速推进道路交通智慧城市建设。
3、出租汽车经营监管结合路检路查和每年定期检查,年检查率达到100%。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