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发〔2020〕64号 签发人:李春锋
关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行
“三同时”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铁东区、铁西区交通管理处: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落实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即新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同步实施交安、排水、绿化及防护设施,并根据需要同步建设汽车停靠站(亭)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现就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三同时”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
二、部门职责
(一)业主单位
1.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归口管理。
2.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二)质量安全部门
1.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和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2.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三、各阶段具体要求
(一)可行性研究与设计阶段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如项目有重大危险源业主单位应进行专项方案的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以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初步设计中,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标准及规范,安防、排水和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二)施工阶段
1.质量安全部门应监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采购、安装和施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并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2.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应经常检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的安全设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阶段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安防、排水、绿化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2.凡国家强制进行预评价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评价,并向有关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和办理有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批文。
3.在验收中提出的意见,业主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迅速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报告提交验收审批部门。
4.通过正式验收并取得政府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批文后,农村公路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5.业主单位应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涉及安全设施的有关资料移交一份给行政事业部门备案。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