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百姓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依据国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向市场公开选定我市出租汽车更新车型。为了能够切实保障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更加体现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者和乘用者的意愿,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我市城区出租汽车车型选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租汽车更新公开选型,重新确定我市出租汽车市场适用车型的必要性
城市出租汽车既是人民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公共交通工具,也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我市城区出租汽车车型多达17种之多,车型过多不利于降低车辆采购和维修以及使用的成本,也不利于提升城市品味和形象。而且,近期因环保问题有些厂家停止生产双燃料轿车,一汽大众在停产双燃料车型以后特推出宝来传奇出租车型,外型尺寸升级、车型平台升级、乘坐空间更舒适、油耗更低、动力更强,却因单燃料不能进入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因此,亟需进一步明确我市出租汽车更新的车型要求。
二、出租汽车更新公开选型的基本原则
以国家对出租汽车的标准和要求为基准,以性能安全,燃料节能、环保,车辆档次适中,性价比高,售后服务优良为根本,以适应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个性化要求和满足乘客舒适乘坐为目标,充分尊重出租汽车经营者意愿,彰显城市特色和品位,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出租汽车更新公开选型的操作方法
第一阶段,由行业协会组织,社会媒体支持,发改和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指导,利用网站、手机APP等工具宣传,号召广大市民和业主、驾驶员广泛参与投票。由企业申报车型,协会组织问卷调研,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初步选出6款入围车型。
第二阶段,在初选6款入围车型的基础上,由入围车型的经销商按照设定的评分条件向组委会递交车辆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以及企业相关信息资料。由出租汽车车主、驾驶员,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现场按照设定的评分标准填写评分单。所有评分单按各自的权重系数计入总分,评选出3种车型由市政府发布执行,作为我市本许可期限内的出租汽车更新选用车型。
四、参选汽车经销企业评分要求
(一)原则上应是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具有厂家授权经销汽车资质的汽车销售企业;
(二)企业应具有良好的整车销售、车辆维修、配件供应、信息反馈能力;
(三)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口碑;
(四)如果被选中的车型销售企业在本市城区外的,必须有本市城区的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列表评分,满足上述企业条件得分50分,同时达到下述条件每一项加10分。
1. 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元(含)的规模企业;
2. 通过ISO9001/14001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3. 被行业评选为年度先进单位的企业;
4. 被政府相关部门予以嘉奖的企业。
五、参选车辆的评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车辆应达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三厢四门新车、核定乘坐人数5人、后备箱容积不小于490L、轴距不小于2604mm、车身出厂喷涂四平市出租车要求颜色、样式。
2. 车辆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的规定。车辆维护、检测诊断应符合GB/T183344的规定。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18352.3的规定。内饰材料应符合GB8410的规定。
(二)安全性要求。
1. 配置的制动防抱死装置(ABS)和制动力分配系统应符合GB/T13594要求;
2. 主副驾驶应配备安全气囊,每个座位配置的安全带应符合GB14166要求;
3. 出租汽车的前轮应采用盘式制动器,门窗玻璃电动升降,车窗应具有防夹手功能;
4. 配置助力转向装置及后车门防止儿童误开启装置。
(三)节能减排要求。
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应符合GB19578规定的要求,尾气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列表评分,满足上述车辆条件得分50分,每差一项减5分。同时能够提供省、市政府相关支持文件的,每份文件加5分。
六、车型选定工作步骤
(一)印发方案。
印发四平市城区出租汽车更新车型公开选定实施方案,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发布公告。
由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出租汽车选型工作公告。
(三)开展初选。
按照本方案上面提出的“出租汽车更新公开选型的操作方法”要求,由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初选工作。初选活动结束后由评委会统计、发布结果,初选全过程在同级纪委监督和公正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公正下进行。
(四)车型选定。
1. 评委会组成及产生办法。由政府相关部门提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同志;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以及相关媒体单位各派出2名同志;由行业组织出租汽车企业每单位派出1名同志;邀请在第一轮投票中踊跃参加的出租汽车车主代表和驾驶员代表以及市民代表各5名同志,约50人共同组成评委会。具体邀请和选派人员等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 评选程序。
(1)由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收取初评出来的6个车型相关评选材料。
(2)组织召开现场评选会。由候选车型经销商就参选车型的质量、性能、特点、价格、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进行介绍,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全体评委当场填制评分表,由工作人员按照权重系数加权计入总分,当场公布。出租车经营者权重为50%,驾驶员权重为10%,市民代表权重为3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媒体代表权重为10%。总分前两名的车型被选定,有并列得分情形的,由全体评委共同商定选定原则。可以同时入选也可以是以哪一个单项得分为参考来确定一个为选定对象。
(3)公示后报市政府确定。
七、车型选定工作有关事项
(一)纪律要求。
1. 各位评委必须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存在违纪行为依法严肃问责。
2. 各参选的经销商要严格遵守评选规则、不得搞场外小动作,发现违规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3. 车型一经选定公布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需要更新的,一律选用选定车型,其它车型许可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1. 为认真抓好此项涉及民生的重要工作,市政府成立以主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四平市城区出租汽车更新车型公开选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郑一明 副市长
副组长:李春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吕慧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孟翔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彦锋 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彤男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飞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万江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
魏岩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2. 四平市城区出租汽车更新车型公开选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孟翔鹏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解决此次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协调、组织、筹备和相关会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1.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同级纪检部门。负责对整个工作过程实施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依法追究。
3.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交通部门及时掌握相关舆情动态,加强治安防护工作,做好妥善应对、处置复杂局面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维护行业稳定;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把好出租汽车更新车型使用关。一旦出现单燃料车型被选定的情况,应按照《吉林省车用气瓶改装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职责。
4. 信访部门。负责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确保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顺利进行。
5.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负责新选定的出租汽车气瓶安装、使用、充装、检验、报废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9-2009)的规定,做好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使用登记、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电子标识办理工作。
6.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做好出租汽车更新和旧车下线工作,在出租汽车更新工作中严把车辆选型关;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顺利完成。
7. 司法部门。负责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为出租汽车更新选型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各部门要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排下,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此项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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